为保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用地需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以下简称《方案》),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实用性,现将《方案》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
二、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在公示期间,若单位或个人对该方案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或发至邮箱:a5575213@163.com。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人:黄玉国;联系电话:0752-5572966。
附件:关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示内容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0年11月6日
附件:
关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的公示内容
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现将《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以下简称“方案”)进行公示。
方案内容
为保障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综合能源站项目用地需求,拟将澳头街道中海壳牌石油化工业区(澳头)1.0575公顷的非城乡建设用地区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同时将西区街道塘横村的1.0575公顷的城镇建设区调整为非城镇建设用地区。本方案不涉及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已建成或已立项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范围。调整后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主要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均保持不变。
表1: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
指标变化情况 |
耕地保有量 |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调整前 |
33.0 |
32.6 |
12162.0 |
8164.0 |
7304.0 |
调整后 |
33.0 |
32.6 |
12162.0 |
8164.0 |
7304.0 |
|
变化量 |
0.0 |
0.0 |
0.0 |
0.0 |
0.0 |
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比图
附件:
主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备案编号:粤ICP备09027684号 | 网站标识码:4413900013 | 粤公网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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