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二)《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保险金申领程序
失业人员凭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社保服务网上平台等网上平台或到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四、待遇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通过数据比对,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失业保险金申领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按规定核定申请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待遇于次月10日前支付到账。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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