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检中心2020年第三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报告
今年第三季度区农检中心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坚决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以保障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和水平,强化源头监管,同时确保中秋、国庆期间我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及监测结果
(一)本季度种植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第三季度主要对全区种植散户(包括蔬果采摘园)、合作社、企业、家庭农场等农产品开展风险监测,实时掌握大亚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潜在的农产品安全隐患采取针对防控措施,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全覆盖区内种植散户(澳头格木洞、霞涌上角、西区塘布、老畲等种植基地)及蔬果采摘园(惠州大亚湾森楠农业种植场、惠州市同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霞涌霖记葡萄园等)、企业(广东宝霆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赐辰农业有限公司)、合作社(惠州大亚湾邦邦荔枝龙眼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惠州大亚湾横畲廖屋村荔枝园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抽检主要品种有:番薯叶、生菜、油麦菜、菜心、苦瓜、茄子、蕹菜、葱、辣椒、南瓜、番石榴、龙眼、葡萄等,第三季度共抽检蔬果样品1062批次,其中快速检测样品1004批次,合格率为100%;抽检定量检测样品58批次,超标1批次。对检测不合格样品及时报告农业科,出动执法人员开展监督巡查,对种植户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种植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不合格产品禁止上市销售。
(二)完成市级下达农产品质量安全季度监测任务情况
根据惠州市2020年度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要求,已完成本季度的送样工作,共送检蔬果样品21批次。
(三)配合完成省、市专项监测任务及省、市、区监督抽查任务。
一是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龙眼专项抽检任务的要求,完成我区龙眼抽送样工作,共抽送样品4批次。
二是积极响应省、市开展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根据“利剑”行动方案的要求,我中心于7月配合省、市到蔬菜生产基地开展“利剑”行动执行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共出动检查人员10人次,抽检样品10批次,合格率为100%。8月配合开展我区“利剑”行动农产品监督抽查,共出动检查人员12人次,抽检种植业产品样品8批次,超标1批次。监督抽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程要求进行抽样、制样、送样等工作,同时督促种植户与合作社规范生产、安全生产,合规使用农药,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二、监测结果分析
(一)存在问题
根据监测范围分析,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向好发展,种植户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但生产基地种植散户较为分散,生产经营的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低,不利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按照“时间过半、 任务过半”的要求,确保监测任务完成。根据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强特点,增大抽样量,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两手抓。
2.认真做好检测工作。农检中心将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大人力投入,深入生产基地,对上市及未上市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宣传。加强对种植基地散户、合作社、企业等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告知种植户其法定义务和违法犯罪后果,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指导生产者合法、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休药期、间隔期等有关规定,确保我区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
大亚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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