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6日上午,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林华桂同志在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大亚湾开发区在建自建房管理工作会,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组长、建筑市场管理组组长及各街道办分管自建房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共计11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惠州大亚湾开发区自建自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导则》内容进行了研究讨论,要求由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与各街道办尽快对《惠州大亚湾开发区自建自住房质量安全管理导则》内容进行修订,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汇总各街道办意见并征求各街道办意见后尽快印发实施。

关于在建自建房质量安全工作,林华桂同志强调:一是各街道办要高度重视自建房质量与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督促第三方质量和安全监管机构履行监管义务,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保证自建房监管质量。二是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做到违法必查,执法必严。三是要压实产权所有人主体责任。各街道办可通过执法部门并发挥村、居等基层自治组织的能动性,采取多种途径、方式进一步压实产权所有人的主体责任。四是要进一步规范自建房施工行业管理,通过示范合同等方式,确定工匠的责任范围,加强对桩基检测、建筑主材料出厂合格证的管理;鼓励施工企业承揽自建房工程,鼓励工匠以专业施工队的形式承揽工程。五是要完善自建房停工管理,落实停工报告制度,停工期间,产权所有人做好围挡措施,第三方质量和安全监管机构定期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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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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