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用水营商环境,根据惠州市住建局《惠州市“信用+供水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暂行)》相关要求,惠州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正式推出“信用+用水办理”服务。以信用数据为基础,创新供水服务模式,助力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免证”办水,进一步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用水报装服务。

一、“信用+用水办理”的核心内涵
“信用+用水办理”服务即通过“信用替代证明”的便民惠企业务模式,针对因历史原因或暂时无法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企业主体,在其信用状况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可凭信用报告替代物业权属证明,并向供水企业作书面诚信守法用水承诺后,办理用水申请,实现“免证”办水,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二、“信用+用水办理”的适用范围
(一)以国有土地上的自有建筑物为用水地址办理用水业务;以具有使用权的无建筑物国有土地为用水地址办理用水业务。国有土地需提供如下任一凭证:(1)已在国土交易中心登记处于交易状态的;(2)已有明确土地产权但在土地使用权交易中的;(3)已完成集体土地收储手续的;(4)县区一级及以上已有规划的产业园区;(5)由镇一级及以上政府单位出示国有土地证明的。
(二)已进行工商登记 1年及以上,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存在行政处罚记录、存在经营状态异常、未履行信用承诺记录、存在风险提示信息或失信惩戒信息及其他不良信用评价信息等。
(三)经供水企业查询,申报用水主体不存在拖欠水费、拖欠违约金、违约用水、偷水、失约等行为。
(四)更名过户需原户主不存在任何纠纷的情况提出更名过户申请,若有存在纠纷我司直接撤销原办理事项。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客户,在办理用水业务(涵盖新装及水表口径变更等用水报装事项)时,若存在未能提供或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有效物业权属证明文件的情况,可通过签订《信用办水承诺书》,以信用报
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客户,在办理用水业务(涵盖新装及水表口径变更等用水报装事项)时,若存在未能提供或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有效物业权属证明文件的情况,可通过签订《信用办水承诺书》,以信用报告替代物业权属证明文件办理相关业务。

《信用办水承诺书》

信用是畅享服务便利的“通行证”,更是筑牢优质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请,切身体验“以信赋能,便捷办水”的高效服务与便利举措。
自“信用+用水办理”服务推行以来,惠州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凭借此项创新举措,已成功助力企业实现便捷办水,赢得了用户的高度赞誉与一致好评。这一成果不仅彰显了溢源公司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创新服务模式的责任担当,更生动诠释了溢源公司“善于心·敏于行”的服务理念,为持续优化用水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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