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和《关于印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惠州市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1〕402号)要求,需对本决策进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项目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项目名称: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面积: 合计约5.55公顷(约83.27亩)。
地块位置范围: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项目所在地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大亚湾区霞涌街义联村曲楼经济合作社、霞涌街义联村上西经济合作社、霞涌街义联村移新股份合作经济社、霞涌街义联金竹园股份合作经济社、霞涌街义联园岭岗股份合作经济社、霞涌街霞涌村老圩经济合作社。
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征收目的: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
二、拟征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1〕4号)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区片名称及编号 |
类别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万元/亩) |
大亚湾区1号区片 |
农用地 |
8.33(其中林地 4.5815) |
建设用地 |
8.33 |
未利用地 |
3.332 |
青苗、房屋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方案,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并公示。
三、征求公众及社会团体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位置征地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及企事业社会团体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拟征地事项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拟征地事项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宗教信仰、社会习俗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拟征地事项征收补偿的情况;
6、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7、对拟征地事项实施方案的看法;
8、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征地事项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五、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街道霞光东路19号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83729
联系邮箱:dywxyjdb@dayawan.gov.cn
稳评评估单位: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商务中心2楼211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752-2689364
联系邮箱:jianjiazixun@163.com(非密件时使用)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惠州新材料产业园与大亚湾连接管廊建设项目征地范围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