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华南立能冷却散热系统项目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石化大道西38号星华工业园2号厂房1、2层 | 2026年7月9日 |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6〕25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邮编:516081
联系电话:0752-5579776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附件: 惠市环(大亚湾)建〔2026〕25号报告表批复(华南立能冷却散热系统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