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雨水充沛、气温回升,山林田间野生菌菇进入生长旺盛期。为严防误食有毒菌菇引发食物中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大亚湾开发区食药安办特发布如下警示:
1.不随意采摘野生菌菇。野生毒菌与可食用菌菇外形相似,普通群众无法通过肉眼、经验准确辨别,切勿在山上、路边、田间采摘不明野生菌菇。
2.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菌菇。消费者应到正规商超、市场等购买食用菌。不购买流动摊贩、无证经营的野生菌菇;不食用自采、亲友赠送、来源不清的菌菇,严防“尝鲜”变“遇险”。
3.人工菌菇务必彻底煮熟煮透。人工培育的菌菇虽安全,但也必须清洗干净、彻底煮熟煮透后再食用,不吃半生不熟、凉拌生食的菌菇,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干制的食用菌菇应保存在干燥、低温、避光环境中,最好用密封袋包装好,存放于阴凉通风处。
4.中毒后立即就医。毒蘑菇中毒常见症状包括恶心、呕吐、腹痛、幻视幻听、谵妄、光敏性皮炎、肝脾肿大、呼吸困难、肝损害甚至死亡等。食用菌菇后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并留存剩余菌菇样本,为救治提供依据。
在此,大亚湾开发区食药安办提醒各大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农村集市、餐饮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加工、经营野生菌菇,严防有毒野生菌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广大消费者要高度重视,不要轻信民间或网络流传采食野生菌菇,做到不采摘、不售卖、不食用野生菌菇,避免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菇而发生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