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完善补偿安置方式,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我局草拟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经过调研,部门征求意见等程序,多次修改完善后已形成《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惠州市规范性文件听证会、论证会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召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就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北澳大道2号 (自然资源大厦2楼会议室)
二、 听证内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三、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四、 报名地点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北澳大道2号 (自然资源大厦9楼)
五、 申请资格
听证会参加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同意公开姓名,职业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符合上述条件、关心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听证,欢迎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六、 申请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申请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 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于2026年5月20日在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和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发布最终代表名单。如申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于当日在听证会举行地点组织申请人推选相应人数代表参加听证会。
八、 其他事项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焕文 联系电话:0752-5577511)
附件:1.《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
2.《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