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府办〔2025〕2号)的规定,经过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自然资源分局、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审查、审核,李伟斌等3户优先保障家庭通过资格审查、审核。现对该3户家庭资格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有关事项如下:
一、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反映公示对象的家庭住房及经济等方面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二、公示内容: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公示名单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28日
四、受理单位: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五、地址:大亚湾区中兴五路126号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1号楼7楼714室(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组)、2号楼2楼208室(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住房保障和房产交易部)
邮编:516081
举报投诉电话:0752-5531172,5531036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