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亚湾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建设世界级绿色石化产业高地和国内一流开发区目标,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文件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开发区工作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
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会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要求,推动各街道各部门全面学习、深刻领悟、精准把握,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推动发展的举措、破解难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行见效。2025年以来,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集中学习10次,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组织了3期学法,分别学习《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挂牌成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阵地,配备法治主题学习资料,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社会广泛宣传。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邀请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萧咏仪以《分享调解个案及示范促进式调解》为题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全区上下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全面推进,印发《大亚湾开发区2025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明确6个大项、20个小项任务目标,一体化推进法治大亚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述职为抓手,强化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
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以述职促履职、以履职强担当。始终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其纳入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采取“书面述法+现场述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述法评议活动,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霞涌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作述法职责情况报告,区党工委主要领导对述法职责情况作简要点评,并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出要求。完成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法工作,述法总人数184人,其中区领导班子述法10人,区各街道、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23人,各级班子成员述法151人,实现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
(二)以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提供坚强法治保障,营造更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通过打造“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律师专家”的法律纠纷防火墙工作模式。落实“外聘法制顾问初审、内部法制机构复审、分管领导主持专家会审”三线三审机制,深入项目、重点案件一线提供法律服务,全程参与重大项目等系列重大招商引资协议的谈判、合同示范文本起草和审核工作,从源头为大亚湾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5年以来,审核重大政府合同12件,出具其他法律意见421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服务,实现营业执照注销当场办结,企业变更登记办理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推行市场主体“省内迁移通办”“一次申请、当场办结”“证照就近办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2025年以来,办理企业注销登记3805宗,企业变更登记4722宗,办理营业执照5970张,推动“个转企”60家,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166宗,网络销售备案21宗。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在全市率先实施企业投资项目建设“订制化”审批服务,针对不同项目特点提供个性化、全流程报建指导,优化企业投资报批报建流程,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60%,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截至目前,累计服务企业投资项目40宗,总投资额约285亿元,达产年总产值约526.91亿元,年纳税总额约21.42亿元。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实施“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模式,发挥部门内设法制机构、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作用,为政府合法性审查提供专业支撑。2025年以来,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办理涉法文件合法性审核(查)、征求意见等共433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纳入区管委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7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2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并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查)及征求意见等各类法律事务11件;加强对有关区属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的指导监督,强化外聘法律顾问绩效考核和激励措施,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
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区涉企行政检查6649场次,同比(2024年9496次)减少29.98%;涉企行政处罚案件751宗,同比(2024年1545宗)下降51.39%。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治理工作,收集问题19个,均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规范权力运行、从严监督执纪、队伍教育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2025年以来,全区新增行政执法人员41人,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306宗。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经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梳理编制街道执法职权“两张清单”(其中保留清单59项、收回清单145项),已按程序要求呈市政府审议。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地督导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大亚湾开发区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大亚湾开发区关于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完善法制审核协助、队伍人员管理等工作机制,年内举办了3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数达180余人,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
四是坚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升行政争议多元高效化解能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近三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数量逐年上升(2023年167宗,2024年302宗,2025年达到604宗)。着力在“案件繁简分流、听证听取意见、便民举措、实质化解、府院联动、复议监督”等6个方面用心用力,建立“决定书+建议书+提醒函”三书反馈制度。2025年以来,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79宗;调解结案181宗,调解率39.35%;复议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0%,较好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创新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品牌,推创“复调并行,调解先行”审理模式,建立行政应诉案件“研判+答辩+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创新行政应诉案件一审败诉率持续降低品牌,通过抓好队伍和制度建设、源头治理与执法能力双提升、多元化解和风险防范、庭前庭中和庭后的跟踪问效等具体举措,高质量推进行政应诉法治化、规范化、质效率,我区行政案件一审败诉率连续三年在各县区中保持最低。
(三)以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导向,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是凝聚普法合力,全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印发《大亚湾开发区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5年大亚湾开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等内容纳入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工作规划引领。陆续开展“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下基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周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各单位普法工作队伍围绕民法典、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通过开展文艺表演、设摊咨询、走村入户等多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持续打造和美音乐汇普法集市这一特色品牌,创新采用“音乐会+游戏互动+普法问答”的形式开展活动。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732场次,区人民法院《“小湾说法·法润湾心”专项行动》项目获评全省优秀普法项目,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持续提升。
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深入贯彻落实“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高位统筹推进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场所提档升级,推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等15个部门力量进驻,整合10大功能资源,接待来访群众超3000余人次,推动一批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区综治中心始终秉持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径,构建起矛盾纠纷“全流程闭环化解”机制,通过“登记受理-先行调解-风险研判-分类流转-跟踪督办-案结事了”闭环工作流程,实现问题处置各个环节无缝衔接。同时,依托“粤平安”综治中心业务系统,全力构建“社会治安形势动态分析、社会矛盾纠纷全程可溯”的社会治理新模式;研发“和美湾”大健康服务平台,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心理“问需-评估-服务-跟进-反馈”无缝衔接,推动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
三是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成立全市首家人民调解协会,指导区级协会规范开展调解员培训、典型宣传与权益保障等工作,有效增强队伍专业水平与工作积极性。推动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按标准配备专职调解员,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693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5名,成功调解案件3636宗,涉及金额1.7亿元。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地域相邻、需求匹配”原则,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与3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定向结对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精准对接群众法律需求,做优做实法律服务,2025年以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来电来访咨询12581人次。持续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和标准,通过第三方案件评估、旁听庭审、回访受援人等方式,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将评查结果及问题及时反馈至各律师事务所,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升。近年来,我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是加强涉外法治服务建设,强化涉外法治服务保障。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区域高质量发展大局,支持大亚湾国际仲裁中心充分发挥仲裁职能,持续完善多元解纷体系。大亚湾国际仲裁中心自成立以来,共受理案件730件,其中涉外仲裁案件12件,结案302件,案件标的额达4.79亿元。推动打造专业仲裁平台,结合服务惠州支柱产业,于2025年7月成立能源化工新材料专业仲裁院,并吸收57名专业仲裁人员。目前,已链接了省石化行业协会、香港理工大学惠州研究院、惠州学院等机构以及行业近10家上市公司,为专业仲裁委员会走出去奠定基础。深化跨境解纷合作,成功引入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入驻中心,搭建惠港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交流合作平台,强化粤港澳跨境纠纷解决协作机制。2025年以来,联合该办事处开展商事调解专题培训2次,有效提升区域涉外解纷能力。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使用,目前已形成由8家律师事务所、82名执业律师、12名实习律师、45名公职律师和1名法律援助律师组成的人才梯队,行业人才队伍整体规模稳步扩大。我区两位律师分别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与新锐人才库。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大亚湾开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各部门、各环节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需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内部的监督机制还有待建立;四是普法整合覆盖不足,在普法工作中未充分结合大亚湾地域特色和不同群体特点。
四、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大亚湾开发区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着力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
(一)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明确部门职责,推进各单位依法履职。狠抓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全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学法机制,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检查全流程备案监督,建立推广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制度,通过“亮码入企”监控端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重复检查、重复处罚,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必要的干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督和案件线索办理机制,切实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全过程闭环。
(三)优化复议应诉服务,强化法治政府履职效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强化矛盾纠纷溯源治理,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抄告函、提醒函等方式,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的共性问题,找出制度、人员或操作层面的缺陷,明确措施,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杜绝“一错再错”。创新“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和美网格+人民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依托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调处工作站”,提升案件调解率、降低复议纠错率。对拟作出撤销、确认违法、变更等决定的,督促执法部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我纠错,促进矛盾实质化解。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全民法治素养。牢牢把握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区党工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和普法协调小组作用,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统筹推进。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计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压实普法责任。结合乡村治理“百千万工程”和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打造大亚湾区特色的普法品牌。突出“地域特色、部门特色、行业亮点、一处一品”原则,大力打造具有行业特色、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产品,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文化育民惠民的普法新格局 。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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