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划定大亚湾开发区
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惠湾管〔2025〕73号
为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水水保〔2025〕3号)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将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全区范围内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共涉及3个街道,划定图斑共计97个,总面积8679.35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大亚湾区各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大亚湾开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