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头街道办事处原机关办公楼(兴盛二路8号)需维修加固,为切实保障干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正常运行,我单位部分内设机构自2026年6月29日起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原址保留办公点位(兴盛二路8号)
综治中心、信访接待窗口维持原址不变,群众办理矛盾调解、信访诉求、综治相关业务仍前往兴盛二路8号。
二、妈庙苏苗墩村临时工作站(苏苗墩村90号旁)
以下专项工作组整体搬迁至此开展业务:
1.船舶管理工作组
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专班
3.电力塔基工作专班
涉及渔船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电力塔基征地协调等相关业务,请前往本点位办理。
三、金湾花园临时办公点(中兴北路368号)
除上述两类点位以外,街道其余所有内设行政、服务机构统一搬迁至此处,详细地址:
金湾花园二期46-1、46-2、46-3、46-5号商铺,金湾花园一期3栋2单元1楼。
民生服务、综合行政、城市管理等综合类业务均在此办理。
四、便民服务重要说明
1.联系方式:街道全部原有对外办公咨询、业务联系电话号码保持不变,群众可照常致电咨询业务。综治中心(信访)原址照常接收信件,其余所有涉及搬迁机构的来访、函件、物料寄送,请统一投递至对应的新办公地址,旧地址(兴盛二路8号)不再接收相关信件。
2.办公时间:各点位办公时间维持不变,建议群众办理业务前可先行电话咨询对应点位。
3.回迁安排:待原兴盛二路8号办公楼维修加固工程完工后,街道所有机构将回迁原址办公,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公告。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澳头街道办事处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