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dayawan.gov.cn/hzdywxqjdb/gkmlpt/index 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惠州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办事处2楼党政办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部门文件
主要包括:由区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公告等。
(三)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办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公共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六)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七)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dayawan.gov.cn/bmpd/xqjdb/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街道办大院外墙设有政府信息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构在党政办公室(213房间号)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构公开的政府信息。查阅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大亚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752341/choice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信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亚湾龙海二路16号西区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516083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2-5102661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大亚湾区西区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大亚湾龙海二路16号西区街道办事处 邮政编码:516083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2-5102661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根据《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利益的,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西区街道办事处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