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7年度惠州市生态村的通知
责任编辑:区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8-02-01 10:12 来源: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惠府〔20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创建惠州市生态村的有关规定,市生态村验收小组对各县(区)推荐生态村创建的申报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并向社会公示。根据考核验收和公示结果,市政府决定命名惠城区横沥镇土桥村等71个村为“惠州市生态村”(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获得生态村命名的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以创建生态村为有效载体,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2017年度惠州市生态村名单 (大亚湾区获命名2017年度惠州市生态村的是澳头街道金门塘村)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4日
(信息来源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