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办事指南
责任编辑: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8-08-29 08:06 来源: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补贴对象及期限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大亚湾区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含6个月),本人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请)。
三、必送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到大亚湾区直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就业失业登记表证》(登记就业)、劳动合同。
(三)税务(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情况说明。
(四)工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拆的复印件(用于发放补贴资金)。
以上第(二)至(四)项材料查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如就业企业为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企业的,另需提交会计师(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可只复印审计报告的封面及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内容的所在页)。
四、办事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先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注册和在线申请,再持相关资料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材料初审→复审→报区人社局党组会审议→公示→核实批准→申请资金→区财政局核定拨付资金。
五、办理地址
地址:大亚湾区大亚湾大道41号地乾大厦B107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752—5573769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交通指引:8路、263路、K1路、K2路、128A、128B(地质队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