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明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关于接收安置2020年军队转业干部的通知》(惠湾军转〔2020〕7号)文件,经组织军队转业干部选岗和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区常委会批准,2020年军队转业干部刘明同志安置到我街道,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刘明同志任西区街道办事处一级科员,任职时间从2020年11月23日起算。
中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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