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大亚湾分局(区海洋分局)党组:
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聘任邱建峰同志为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黄惠灵同志为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李颖威同志为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副主任(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卿柳英同志为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杨伟光同志为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八级管理岗位(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曹志勇同志为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莫高林同志为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王兴宏同志为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柏瑶苹同志为区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新职务任命后,事业单位改革前区管干部原任职务、岗位自然免除。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