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法信访办公室:
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聘任袁思慧同志为区综治事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龚伟锋同志为区综治事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郑钧同志为区综治事务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时间从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新职务任命后,事业单位改革前区管干部原任职务、岗位自然免除。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