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市委研究决定:
刘宇峰同志任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免去黄钦同志的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翁修强同志的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惠州市委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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