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工作组,所管事业单位:
经2025年8月11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苏永旺同志为区应急事务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聘期从2025年7月31日至2027年7月30日。
聘任刘辉涛同志为区应急事务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聘期从2025年7月31日至2027年7月30日。
聘任黄丽婷同志为区应急事务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聘期从2025年7月31日至2027年7月30日。
聘任许泽兵同志为区应急事务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聘期从2025年7月31日至2027年7月30日。
聘任刘文超同志为区应急事务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职员,聘期从2025年7月31日至202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