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成立西区街道坪湾社区
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西区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大亚湾区社区体系研究与管理分区规划的批复》(惠湾管函〔2018〕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22日区管委会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西区街道办调整新惠、锦惠、板嶂岭、龙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增设河边社区的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西区街道坪湾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西区街道坪湾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东至坪山河,南至石化大道西,西至龙山二路,北至龙海一路(新寮村委会管辖范围除外),社区范围约1.45平方公里。
三、西区街道办事处在组建西区街道坪湾社区居民委员会过程中,要按照《关于西区街道办调整新惠、锦惠、板嶂岭、龙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增设河边社区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和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干部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组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和相关规定设置社区组织机构,依法按程序做好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建设居民满意、具有自身特色的和谐社区。
特此批复。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