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大亚湾区管委会重大决策的效果、效益、效率,实现重大决策资源的有效配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在实施过程中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决定开展大亚湾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工作。现将《大亚湾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18年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大亚湾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曾友威 电话:5562412 邮箱:5562411@163.com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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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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