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8年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亚湾区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业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局)反映。联系电话:5562038。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5日
大亚湾区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区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重点针对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事项,加大取消力度,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加强已取消、转移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强化对承接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工贸局。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由承接相关职能的单位作为牵头单位、配合单位,下同)
(二)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实现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进一步推进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全面放开,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基本完善。(牵头单位:区工贸局,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
(三)创新社会治理。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全部脱钩,进一步强化行业自律。(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区属单位)
(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事企关系,逐步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对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编办,配合单位:区法制局、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原则,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及时清理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提高清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街道办规范性文件统一合法性审查机制工作,探索符合我区的街道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对存在废止、失效等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作出明确标注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六)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区管委会及各街道办、区属部门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区两委办、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需要听证的按要求组织听证,对已实施的重大决策要组织或委托实施后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切实按照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和目录,做到应评尽评。建立重大决策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并与合法性审查一并组织落实。(牵头单位:区两委办,配合单位:区工贸局、区法制局、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八)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的建立健全,切实做到“谁决策,谁负责”。(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九)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实施执法三项制度。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全面推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区属单位)
(十一)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向社会公开,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执法过程中得到切实执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核查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决定、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要素等存在问题。规范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受理和查处机制。(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十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推动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解决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区属单位)
(十三)进一步规范网上办案流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配合省政府开展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加快行政处罚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行政执法办案系统建设,推动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十四)推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依法行政的指导作用,汇编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应诉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五)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重大事项,部署推进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并列入分工及对外公布。区管委会办公室及各街道办、区属部门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职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强化激励和问责,定期开展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牵头单位:区两委办,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十六)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政府系统决策运行监督机制,参与推进省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建设。全面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规范解读程序,推进政府重大政策解读工作,传递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处罚、许可、检查、抽检等执法信息以及行政复议信息公开公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牵头单位:区两委办,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十七)做好舆情应对。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抓好政务舆情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牵头单位:区两委办,配合单位:区宣教局、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十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和定期考评,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牵头单位:区两委办)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九)自觉接受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严格执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支持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监督工作。(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二十)加强廉政建设。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二十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工作。创新互联网+手段,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结能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优化举措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推进各有关单位依法行政、按章审批,进一步简化手续、压缩流程、减少环节、提高效率、优化服务,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二十二)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信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双随机”工作、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三)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审查工作,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行政复议机关生效复议决定。(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二十四)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保障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复议、便民复议”,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条件。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对“重大、复杂或者事实争议较大的案件”实现开庭审理。推行区管委会负责人定期听取行政复议情况报告制度。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力度,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功能。(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二十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以及重大信访信息反馈报告制度等三项制度。打造网上信息信访系统,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扎实有效做好访诉分离后的善后衔接工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接访、办理、转办、办结等环节,实现信访流程各环节的有效跟踪管控,公正、高效地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信访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十六)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培养法制工作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其应对与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实施)
(二十七)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区每年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区每年举办两场以上、区属部门每年举办一场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讲座。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区管委会及区属部门每年组织一期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培训。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宣传和信息报送。(牵头单位:区司法局,配合单位:区法制局、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二十八)抓好组织统筹和示范创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对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区管委会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区管委会负责人定期听取行政复议工作情况汇报每年不少于1次。继续抓好珠三角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活动,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牵头单位:区两委办、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二十九)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评。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年度考评和专项督查。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区法制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各有关区属单位)
附件:
主办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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