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湾管办〔2020〕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业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环卫局反映。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0日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0〕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争当惠州建设国内一流城市的重要支撑区。
二、总体目标
(一)2020年:根据省、市目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规划、适度超前,全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城市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落实公共机构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工作责任。2020年5月前,各公共机构须按区环卫部门提供的规范性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标准,各自做好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建设。
2.由区环卫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准确分类垃圾、准确投放垃圾以及日常收集点的科学规范化管理;开展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检查;建立我区城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研判我区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情况。
3.按照省、市创建标准,高质量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指标任务。
(二)2021-2022年:全区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城乡一体化处理。2021年底前完成大件、园林绿化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2年底前,破旧衣物回收网络实现区域100%覆盖,至少建成2个年处理能力 100 万吨以上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大亚湾与惠阳区合作共建完成污泥、餐厨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PPP项目建设。
(三)2023-2025年: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体系进一步完善;专项垃圾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区域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规划、积极作为、适度超前建成适应于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的分类处理系统。
三、加强科学管理
(一)建立健全机制体制
成立大亚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主体
公共机构:包括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相关公益性行政及事业性单位;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和有关组织。
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酒店、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住宅小区:包括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的和单位自行负责或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的住宅小区。
其他:单位办公和生产经营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市政道路、园林景区、交通枢纽、文化体育、商业娱乐等公共场所,由实际经营或管养单位负责。
(三)明确分类标准
采取“大分流、小分类”模式进行分类减量,将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废旧衣物等作为大分流的内容,通过各自独立的“收运处”体系先行分流处理,实现生活垃圾的先期减量。
对居民日常生活,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相关企业等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作为小分类的内容。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蓝色容器)、有害垃圾(红色容器)、厨余垃圾(绿色容器)、其他垃圾(灰色容器)四大类。
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四、重点工作
(一)制定方案
1.区环卫局制定大亚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强化街道(社区)的具体组织和实施作用。各街道办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市、区方案要求,细化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并以街道办为主体承接市、区两级考核评估。
3.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公共机构根据区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
4.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制定适合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实施方案。
(二)实行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
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划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区域,明确并公示管理责任人(单位)及其管理职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台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规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三)实行分类投放
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要根据不同场所、不同垃圾产生源,按照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收集容器设置种类,确保满足分类投放需要和收运便捷。强化预处理厨余垃圾能力,减少塑料袋使用,逐步实现厨余垃圾无“玻金塑胶”(玻璃、金属、塑料、橡胶等可回收物)。为提高投放准确性和习惯养成,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四)实行分类收集
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按照区环卫部门确定的分类标准、科学合理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做到标志规范、分布合理、数量充足、环境友好。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公示栏、投放指引、垃圾收集处理流向图等,引导提醒分类行为,倡导使用垃圾分类收集智能设备。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禁外设生活垃圾堆放场进行二次分拣。
(五)实行分类运输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配套的收运网络,按照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车辆统一相关标志标识,实现分类收集、专车专运。结合实际加快新建、改造垃圾屋、转运压缩站等设施,逐步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减量等功能。有害垃圾必须由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到符合环保要求的暂存点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运输采用密闭的专用车辆。
加快整合改造现有回收网点,引导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发展,推行可回收物采取预约收运、定期收运方式,由专门运输车辆进行清运,或由相关垃圾废品回收企业进行回收,行业主管部门应对可回收物回收数量确定专门部门进行统计。各分类管理责任人要加强本责任区域垃圾转运工作的协调和监督,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
(六)实行分类处理,加速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加大对可回收物流向的全链条管理,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实现各类可回收资源的“应收尽收”。深化与惠阳区榄子垅环境园的共建共享共管机制,积极探索集生活垃圾焚烧及填埋,污泥、餐厨垃圾、粪便等无害化处理于一体的垃圾综合处置利用园区建设,促进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理的无缝高效衔接。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广泛组织宣传教育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发动体系建设,形成市、区协同推进的格局。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抓好宣传长期主题与适
时调整重点宣传的有机结合。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三是要加大分类投放环节教育引导,培养市民自觉分类投放习惯,不断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四是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形式多样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服务。五是要充分发挥各管理责任单位监督员作用,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六是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纳入环保教育课程,开展社会实践专题教育、“小手拉大手”“小嘴说大事”等互动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垃圾分类文明习惯。到 2020 年底,各类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实现全普及、全覆盖。
(二)创新举措推动分类
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环节的协作模式。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建设,将各类设施站点、运输车辆、处理终端等逐步纳入城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的监管平台,强化垃圾全程处理的信息化管理,逐步将城市智慧垃圾分类系统纳入数字智慧城管系统一体规划、一体建设,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探索建立垃圾不分类拒收惩戒、低值可回收物补贴等工作机制,引导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三)建立垃圾减量机制
监督、引导企业减少商品的过度包装;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循环使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引导餐饮、旅馆经营单位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组织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开展“光盘行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避免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
六、职责分工
区属各单位要在区委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深刻认识到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是事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大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要事难事,是党委政府必须办好的民生实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抓实抓好。各有关单位不仅要做好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还要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大分流、小分类”工作和“管行业就要管垃圾分类”。
区环卫局制定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以及相关工作指引,统筹协调指导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加快配套分类运输、处理系统设施建设;落实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大分流处置工作;制定分类设施设备采购、宣传培训工作方案呈报区管委会审批;建设垃圾分类宣传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培训和宣传;推行“不分类、不收运”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
区执法分局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规定,行使涉及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权;加强排查管控,防止域外垃圾违法倾倒;依法打击区内单位或个人不按要求、地点倾倒垃圾(含建筑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行为;配合做好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行“不落实、有处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
区宣教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媒体宣传引导、舆论氛围营造工作,引导居民养成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和文明行为。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纳入环保教育课程,开展社会实践专题教育、“小手拉大手”等实践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垃圾分类文明习惯。指导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教育以及具体实施。
区工贸局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环卫收运系统“两网融合”,推动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搭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的网点和分拣中心,加强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的监管。督促、指导全区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财政局做好我区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区国土分局加强监管及巡查,严防单位或个人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政府储备土地。
区生态环境分局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全区一般性工业固体废弃物、工业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协助配合环卫部门等相关单位对家庭源产生的有害垃圾安全处置;防止企业将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加强对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环境监管,确保有害垃圾的安全处置;协助联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对生活垃圾中的有害垃圾进行安全处置,并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污染防治设施实施环境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对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预留规划空间及规划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全区在建、扩建、改建等项目,均需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严禁各建设工地将建筑废料等混入生活垃圾或乱偷倒垃圾;加快我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监督餐饮服务企业、宾馆餐饮服务等经营单位减少或取消向消费者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抓好全区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等的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有关企业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协议书》,强化食用油经营监管,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
区公用事业局督促指导园林、绿化企业对园林绿化废弃物进行分类回收处理,督促公园管理单位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区房管局动员、指导在房管局备案的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助属地街道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装修垃圾分类工作。
区旅游局指导全域旅游景区、景点垃圾分类工作,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箱,加强景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区海洋与渔业分局加强向海洋倾倒废弃物和渔业船舶垃圾等行为的监管;监督、指导渔业船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区内渔业从业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
惠州大亚湾海事处加强排查,严厉打击船舶未按规定排放垃圾的行为。加强船舶环境卫生宣传工作,监督、指导船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团区委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低碳、环保、公益成为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让广大家庭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石化区管理服务中心督促、指导石化区、荃湾港区内企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设置并按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区石化集团 充分发挥企业社会责任担当,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街道 明确街道党工委书记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街、社区、行政村等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垃圾分类内容纳入基层党建任务清单,纳入党员示范岗位创建内容,发挥党建引领推动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好辖区内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普及活动,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村(社区)加强区域内巡查防控工作,及时发现、举报,协助区执法分局查处违法乱倒垃圾行为。
其他单位根据自身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同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区属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领导,责任到人,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促进我区生态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有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做法。
(二)加大资金投入,做好经费保障
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将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同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的分类管理、产业发展、技术创新、网络体系信息化管理建设以及有关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通过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方筹集资金,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体系。
(三)强化督导评估,严格监管执法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完善督导考评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内容,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考核考评力度,将各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纳入城市管理考评范围。建立排名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通报。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分类工作评估制度、违规单位诚信黑名单制度,探索聘请阶段性垃圾分类投放监督员、指导员制度,强化垃圾分类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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