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大亚湾开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惠湾综办函〔2023〕133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内设机构,有关市级派出机构,驻湾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成立大亚湾开发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统筹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远辉 区党工委委员、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屠小平 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邓 洪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坤民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钟新宏 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王卫聪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黄思龙 区宣传统战办公室统战外事组副组长
廖汉标 区党建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 松 区政法信访办公室副主任
赖文波 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副局长
黄宇科 区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区卫生健康机构党委专职副书记
刘勇强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柯国冠 区财政国资金融局副局长
黄 娟 区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四级调研员
曾 渊 区交通运输和海洋经济局副局长
刘伟城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
李思源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定锋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
曾经济 区社保分局副局长
骆秋宇 澳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钟 超 西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梦熊 霞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二级主任科员康玉轩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