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25年9月,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印发了新修订的《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惠湾综办函〔2025〕82号)(以下简称《石化区环境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1.上位预案更新。2022年《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9月《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继修订印发,组织体系、响应分级等方面发生变化,需根据上级预案对原《石化区环境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2.机构改革职能重塑。今年大亚湾开发区机构改革,区应急、社管、海洋等部门职责重新划分,原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相关部门承担的应急职责发生了变化。
3.适应环境风险变化: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大亚湾石化园区内环境风险源逐步增加,通过《石化区环境预案》的修订,可以及时全面排查园区内现有环境风险,从而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石化区环境预案》的内容,使之更加符合当前环境风险管控及风险应对的实际需要。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惠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惠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石化区环境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附件等七个方面内容,对照省、市环境预案,调整了区突发环境事件组织指挥体系,并对运行机制内容进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调整和补充,进一步优化了石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四、主要变化
相比原《石化区环境预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一)总则
简化完善了编制依据,删除已过期的法律法规,新增部分所需法律法规;优化了适用范围,与原《石化区环境预案》相比更加直观明了;结合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新要求,工作原则新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优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图。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将组织体系划分为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等。
2.根据职能变化情况调整了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对有关成员单位的名称及职责进行了调整和更新。
(三)运行机制
将上一版预案“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三个章节内容调整汇集在“运行机制”章节中,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及后期工作等突发事件全过程应对环节更加连贯集中。
(四)其他
1.应急保障方面,优化了救援队伍、资金、物资、交通、通信、技术等方面保障的规定。
2.新增“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引(应急预案“一张纸”)”,便于直观了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事件应对流程,精准施策。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为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涉事单位第一时间疏散员工、群众、组织环境应急救援等设定了指挥协调、快速响应机制等,力求将对人员及社会、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同时指导有关方面高效组织伤亡人员救治、受影响环境修复等,帮助涉事单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恢复园区正常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