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正式印发实施,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近年来,中央、省、市持续释放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信号,我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聚焦人才、医护、教师、环卫、消防从业人员、军人烈属及多孩家庭等群体安居置业需求,精准出台购房补贴举措,切实减轻群众购房成本、盘活住房消费潜力。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惠民安居工作部署的务实行动,也有利于提振区域住房消费,对推动大亚湾开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良性循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巩固全省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5〕225号);
(二)《关于发放人才房票支持各类人才在惠发展的通知》(惠市住建〔2026〕50号)。
本《实施方案》共分为九条,依次规范了制定目的与政策依据、适用范围、补贴对象及标准、认定规则、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异议处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实施期限及适用范围:本方案政策印发起至2026年12月31日,购买大亚湾开发区70㎡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特定人群。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人才类补贴 |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认定条件 |
全日制本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 全日制本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1万元/套; | 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对应的国家平台查询结果(在大亚湾工作需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
全日制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经认定的惠州市C级高层次人才 | 全日制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经认定的惠州市C级高层次人才:2万元/套; | 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对应的国家平台查询结果、优粤惠才卡(在大亚湾工作需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
全日制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经认定的惠州市B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 全日制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认定的惠州市B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人员:4万元/套; | 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备案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对应的国家平台查询结果、优粤惠才卡(在大亚湾工作需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
二、其他类别补贴 |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认定条件 |
本辖区在岗教职工、医护、环卫、消防救援人员(含辖区民营企业在岗人员),公安民(协)警 | 1万元/套 | 单位在职证明 |
在惠州服役现(退)役军人 | 1万元/套 | 在惠州服役的现役军人相关证明文件,经区武装部门或本人服役部队审核认定;在惠州的退役军人相关证明文件,经大亚湾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认定 |
烈属家庭 | 6万元/套 | 持有烈属相关证明,经大亚湾开发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认定 |
本区户籍二孩家庭 | 1万元/套 | 购房时至少含1名未成年子女,夫妻任一方为大亚湾户籍,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 |
本区户籍三孩及以上家庭 | 2万元/套 | 购房时至少含1名未成年子女,夫妻任一方为大亚湾户籍,提供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 |
(三)核心认定规则:补贴实行从高、不重复享受原则,每套房、每名购房人仅可享受一次本政策补贴;已申领市级人才房票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本次区级补贴;政策期内撤销重签同一房源、重复购房的,不予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大亚湾开发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已婚提供)。
3.商品房认购协议或商品房购房合同。
4.各类补贴对象认定条件相关材料。
5.其他主管部门认为需追加的认定材料。
(五)申领兑付流程:实行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公示公告、使用兑付全流程管理。购房人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发放补贴凭证;凭证有效期内可抵扣最高不超网签总价20%的购房尾款,由房企集中申报兑付至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购房款专用账户。
(六)监督管理及资金保障:补贴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实行分类额度管控、顺序兑付、额满即止。设置名额释放递补机制,对不符合条件、主动放弃、逾期未办理等情形释放补贴名额。建立资金退回追缴制度,解除购房合同或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需全额退回补贴资金。同时健全监管追责机制,对虚假申报、协助骗补、履职不当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责,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使用。本项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购房人自行向本区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四、新旧政策差异
本《实施方案》为新出台政策。
五、利企惠民措施
本《实施方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切实释放政策红利,实现群众置业减负、房企经营增效。一是政策惠及人才、教师、医护、环卫、消防从业人员、军人烈属及多孩家庭等群体,全区安排2000万元专项补贴,单套最高可补贴6万元,有效降低群众购房成本,切实解决重点群体安居难题,提升群众居住幸福感与获得感。二是规范额度管理,杜绝资源浪费。实行房源认购后申领补贴机制,从源头杜绝空占补贴额度、指标闲置等问题,最大化盘活补贴资源,保障政策公平高效落地。三是优化服务流程,便捷群众办事。推行自主申报、房企代办双向申领模式,规范申报要求,统一标准化申报材料清单与模板。四是助力企业纾困,激活市场活力。通过精准补贴拉动住房消费,有效盘活辖区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源,提振房企经营信心,持续推动区域楼市平稳健康、有序循环发展,切实让群众、企业快速享受政策红利。
六、政策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本《实施方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施行,补贴额度申领完毕或政策执行期满后自动废止。
解读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附件:
主办单位:惠州大亚湾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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