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粤疾控局疾控〔2025〕25号)及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惠市卫函〔2025〕227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区疾控中心对用户水龙头水质开展了本年第三季度卫生状况监测,现将监测内容及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集情况
第三季度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粤疾控局疾控〔2025〕25号)及惠州市卫生健康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惠州市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惠市卫函〔2025〕227号)要求,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覆盖全区所有街道,每个街道设置3-5个监测点,抽检水样类型包括出厂水、末梢水和传统水箱式二次供水,其中末梢水、传统水箱式二次供水监测点设置考虑街道社区的代表性,优先设置在市政供水的学校及居住人群较多的小区等区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测指标
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检测指标:pH值、总硬度(以CaC0;计)、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臭和味、高锰酸盐指数(以 0,计)、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氰化物、游离氯、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铁、锰、铜、锌、铅、镉、铝、氨(以N计)、六价铬、砷、汞、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氯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菌等。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及检验方法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执行。
三、检测结果
2026年第三季度共抽检全区三个街道12份水质样品,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进行检验,检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进行评价,12份水质样品检测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合格率100%。
附件:《惠州市大亚湾区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表》(2026年第三季度)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3日